(達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程序)貨車都是用來拉貨的,但有些人卻把貨車當“客車”,把車廂當“雅座”,為節省運輸成本、節約時間,“另類拼車”置安全于不顧,拉貨又拉人,殊不知這不僅是違法行為,還存在極大交通安全隱患。近日,渠縣公安交警在接到群眾舉報后,依法對一輛人貨混裝的貨車進行了處罰。

8月3日,渠縣公安交警接網友舉報稱一輛載滿了貨物的貨車車廂里還“擠”了四個人,并提供了視頻佐證。接到舉報后,民警對該舉報內容進行了核查,確認屬實后,民警通過車輛行駛軌跡及視頻監控錄像快速確定了違法車輛及駕駛人,并聯系該車駕駛人周某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經了解,當日,周某駕駛車牌號為川SA***U的輕型倉柵式貨車裝滿搬家貨物后從渠縣向三匯方向行駛,因心懷僥幸心理并為節約時間和運輸成本,遂選擇讓裝貨工人“掛”在后車廂內,誰知剛好被路過群眾“逮”了個正著。最終,民警對駕駛人周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對駕駛人其駕駛貨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渠縣交警提示:貨車違法載人存在極大安全隱患,貨車后車廂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在車速過快、緊急制動等情況下,都容易使乘坐人員受傷,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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